(六)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抓好标准化基地建设,重点抓好 10万亩放心菜、10万亩放心茶、5万亩放心果品基地建设。
2.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年内完成产地认定2个以上,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6个以上。
3.调整茶叶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生态高效良种茶园和名优茶叶生产,争创名牌。引导茶厂更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帮助茶叶加工企业积极申报QS认证,组织茶叶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各种展销会、博览会、产品推介会,推进日照茶博园项目建设。积极动员我市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企业做好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工作,切实加大对日照绿茶这一地方特色产品的保护力度。
4.加强对农(渔)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推进农(渔)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组织制定4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动日照碧波绿茶、华泰食品、峤山大姜3个国家级示范区实施标准化运作,积极培育标准化示范基地。
5.通过争创中国名牌、山东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等活动,扶植一批优秀食品企业和优质产品;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制度,年内争取50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七)大力普及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加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和优秀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分环节整治责任。
1.农产品生产监管由市农业局负责。
2.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由市质监局负责。
3.食品流通监管由市工商局负责。
4.食品消费监管由市卫生局负责。
5.牲畜定点屠宰整治由市服务业办公室、畜牧局负责。
(二)食品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整治。
1.水产品养殖监管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负责。
2.民俗旅游村食品安全整治由东港区政府负责,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配合。
3.日照绿茶种植环节监管由市农业局负责,加工环节由市质监局负责,流通环节由市工商局负责。
4.岚山海产品市场的规范由岚山区政府负责,市工商局、市卫生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