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执法服务绩效综合考评。要把执法服务绩效综合考评作为衡量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有效手段,进一步规范对单位考评的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考评结果运用等工作。以科学评价、公平竞争、合理分配、奖优罚劣为原则,岗位目标管理为基础,量化责任目标,细化考核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完善对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法服务绩效考评,合理使用考评结果,探索多元目标激励机制,将执法服务绩效考评结果与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荣誉、职务升降、福利待遇紧密挂钩。各单位要指定机构,安排人员,专门负责执法服务绩效的管理、评查、考核和通报,全面建立执法服务绩效档案,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载单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法服务状况。省厅将完善《广东省司法厅对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省监狱局、劳教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对监狱、劳教单位的综合考评办法,以及全省统一、科学、规范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评激励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也要完善对所属单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评办法。
三、加快执法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深化执法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各项制度体系运用实效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重视力度,突出领导带头,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以网络建设和信息化手段在执法服务工作中的应用为重点,以解决执法服务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为目标,大力推进执法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
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全省政法信息网建设的契机,紧紧依托省政法信息网和全省电子政务系统网络,按规划分阶段,建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基础网络,逐步实现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省厅将根据形势发展,按照《广东省司法厅信息化规划书》和《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书》,进一步加大政法网工程建设力度,尽快实现厅机关与省监狱局、劳教局、警官学院、直属单位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司法局的网络连接,并加快建设监狱、劳教所信息化监控系统。
加快推广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的步伐。各单位要组织业务技术力量,加强各类执法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运用,规范敏感执法服务部位和核心执法服务环节,从而细化、深化和落实执法服务制度,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公文交换无纸化、管理决策网络化、公共服务电子化。除一般性要求外,珠三角地区等有条件的单位,要把信息化手段不断向基层渗透,运用到执法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行执法服务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网上执法服务质量评查,对执法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全程、实时的监督,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对已经广泛论证、切实可靠的软件要及时推广应用。建立执法服务数据、办案信息、监督结果等情况综合分析系统和网上执法服务办案信息质量考评奖惩制度,实现对执法服务工作综合考核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查询、网上办证、网上举报、网上答疑、网上求助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省厅加快开发各项业务管理系统,加强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指导各单位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管理系统等执法服务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