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四)发展改革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等情况;每年年初提供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五)外经贸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新办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项目等情况,提供境外单位或个人向本地企业或单位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情况。
  (六)物价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提供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等情况。
  (七)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对外付汇等总体情况。
  (八)科技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20日内提供有关复审情况,每年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及审核等情况。
  (九)民政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新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情况及各类福利彩票信息;每年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结束后20日内提供福利企业的认定情况。
  (十)交通、公路、水利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提供当年度公路、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公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际资金投入及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
  (十一)公安交警、交通、农机、港航、海洋与渔业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各类车船登记、变更和营运证发放等情况。
  (十二)建设部门应于工程承揽、中标合同签定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工程招标项目资料;每月终了后20日内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已备案外来建筑企业及城市拆迁等情况。
  (十三)国土资源部门应于每月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发放及土地出(转)让、划拨、租赁等情况;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应税矿产品和河沙开采情况。
  (十四)房产管理部门应于每月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房产交易等情况。
  (十五)卫生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提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认定和年审等情况。
  (十六)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或兼并、合并、分立,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及有关单位、人员的涉税信息等情况;应于文艺团体演出前至少提前2天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供文艺团体演出登记信息。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