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相关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商务局要把加强猪肉市场监管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猪肉和禽蛋市场综合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增加信息透明度,防止哄抬物价,积极引导生产和消费。市工商局要按照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统一”的要求,对猪肉经营实行五项制度(市场主体准入、协议准入、强制退市、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市场开办者猪肉质量第一责任人管理),确保猪肉安全。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及集体食堂单位肉品原料的监管,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各宾馆、饭店和集体食堂要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明确记载购肉数量、时间,并做到货证相符。

  要强化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除主城区以外,有条件的县(市)区在集中定点屠宰的基础上逐步对屠宰场实行“三化”改造。主城区范围内凡达不到“三化”标准的屠宰场,一律退出屠宰行业。动员重点屠宰加工流通企业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杜绝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

  农业、质监、公安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副食品市场、质量和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严格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执法

  由市发改委牵头,立即组织开展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坚决制止对猪肉等副食品换豪华包装的行为,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减轻消费者负担。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曝光。同时要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市场稳定。尤其要确保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猪肉、猪肉制品等副食品物价稳定。

  (五)改进猪肉等副食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

  统计部门要针对当前生猪生产发展形势组织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直接上报汇总,分季定产,减少统计误差;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信息。其中,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商务部门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统计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