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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件的通知


  四、普查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昆明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晓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云周(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建国(市文化局局长)

      李安民(市文化局副局长、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徐 宁(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国荣(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毅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晓辉(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安昆冶(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立平(市园林局副局长)

      杨国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金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丁 伟(市宗教局副局长)

      何 平(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赵坚强(昆明警备区政治部主任)

      李德炎(市统计局调研员)

      侯至群(市测绘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处理普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安民同志兼任。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领导,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于每月底向昆明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着力解决普查工作人员的待遇、交通工具和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县(市)区要充分调动和依靠广大群众,采取召开知情人座谈会和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文物线索。通过文化(文物)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范围、方法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普查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深入群众,实地勘察,调查了解每一处文物遗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普查信息精确度和工作效率,并充分利用已有的文物调查项目成果,按时保质地完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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