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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表逻辑关系和填报要求

  一、报表基本要求
  1、用人单位首次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可以以独立法人也可以以企业集团形式办理有关手续,但备案单位一旦确定,以后不能随意变动。
  2、用人单位主要采用EXCEL电子文档报送各类用工备案表,备案表一、表二、表三可到省劳动保障厅网站下载。
  3、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和数据,以利将来与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软件对接。
  二、备案表一的逻辑关系和填报要求
  1、单位名称使用全称,统一以上级批准或注册登记时的名称为准。
  2、所有制性质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个体经济、乡镇企业”中选择一种填写。
  3、人数统计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样式如20。
  4、工资数额取整数,填写样式如2000。
  5、在册职工中包括农民工,但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6、在册职工人数=男职工人数+女职工人数;在册职工人数=在岗职工人数+不在岗职工人数。
  7、在册职工人数≥在岗职工人数≥农民工人数。
  8、应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在册职工人数。
  9、实签劳动合同人数=签订3年以下劳动合同人数+签订3-10年劳动合同人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数。
  10、3年以下不含本数,3-10年包含本数。
  11、“合同签订率%”取整数,如90。
  三、备案表二的填报要求
  1、“序号”从1开始顺序编码。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到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填写样式如8。
  3、“工种”在“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其他”中选择一类填写。
  4、“是否特殊工种”填写“是”或“否”。
  5、“劳动合同开始时间”按照年月日顺序填写,年份取四位数,月份和日期取两位数,中间用中横杠隔开,如“1998-01-01”。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填写格式同“劳动合同开始时间”。如果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填开始时间,不填终止时间。如果职工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既不填开始时间,也不填终止时间。
  6、关于“在册职工分类”,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时,在“在岗、内退、待岗、其他”中选择一种填写;
  在新招或续用职工备案时选填“新招”或“续用”。
  7、“是否农民工”填“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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