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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强省的决定

  12.着力推进政企分开、主辅分离,健全和完善与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所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和企业退休人员,限期移交地方政府或社会管理。按照“突出主业,分离辅业”的原则,推进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与辅助企业的分离脱钩,辅业相应进行非公有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用工、就业、失业、养老、工伤和企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处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革。

  三、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业强省的实施
  13.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制和领导协调机制。减少前置条件,降低登记、注册准入门槛,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提高创业者在全省人口中的比重。加大下岗人员创业、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实施限期减免税费的照顾政策,鼓励组建非正规就业组织进入创业园区进行创业孵化。引导、鼓励、支持按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形成的“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品”的“公司+农户”的产业化集聚,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的专业镇、专业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科研人员创业的激励措施。
  14.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县域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发展、完善、提高工业园区功能,引导同业产业和相关产业向专业化工业园区集聚,实现资源共享。
  15.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对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业招商引资的协调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工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导地位和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转让国有股权等形式引进同业战略投资者;鼓励以关闭破产后的存量有效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以重要骨干企业分离出来的辅业进行招商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以资源、产权和特许经营权与境内外同业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16.积极培育壮大资本金融市场。鼓励境内外各类银行来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各类银行组织,鼓励发展信托投资、社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以县区为重点的担保、典当拍卖、融资租赁和行业协会资金互助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金融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工业企业贷款的比重。建立以县区为重点的中小企业发展担保体系和贴息制度。商业银行贷款要重心下移,向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倾斜,提高中小工业企业贷款在工业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发挥政府信用和政策性贷款的导向作用,引导商业贷款加大对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以产品为牵引的企业银行、金融公司。鼓励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产业发展基金,组建发展混合型、非国有的产业投资公司。鼓励发展国际租赁业务。加大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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