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的基层组织网络是红十字会顺利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按照
《红十字会法》、《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加快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各区县在理顺管理体制过程中,要积极推进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并逐步向社区、村级延伸。各级教育、卫生、建设等系统要尽快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更好地带动各级各部门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各部门、单位的红十字会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发展会员,依法开展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红十字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救助体系,做好备灾救灾和募捐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把备灾救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红十字会救灾救助网络建设,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灾救助预案和红十字志愿者救护工作预案,完善备灾救灾制度和措施,加强备灾救灾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管理力度,切实发挥好红十字会在救灾救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开展募捐工作,与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各类商会、协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稳定的救助资金,增强救助实力。要做好红十字募捐箱的设置、管理工作,尝试建立“博爱超市”或救助站。积极鼓励民间捐资。要努力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大型公益活动、项目运作、兴办实体等形式,实现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各级红十字会要坚持社会募集为主、政府配套为辅的原则,逐步建立人道救助基金,建立健全社会捐赠、物资采购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社会监督,主动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切实维护好红十字会的信誉。
(二)搞好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爱心五进四助”活动,不断拓宽救助领域。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卫生救护培训中心,把卫生救护培训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突出培训的实效性、广泛性和群众性,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预防保健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要紧密结合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爱心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认真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困“四助”活动,扎实推进“滴水工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尤其要注意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做好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农合”的工作。各区县要尽快建立红十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不断拓宽救助领域。
(三)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壮大红十字青少年队伍,广泛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救助活动,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真正成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