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三是抓好50户重点用能企业。按照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安排,重点抓好我市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重点企业,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步伐。50户重点耗能企业要加强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制定先进合理的产品能耗限额,落实节能措施,编制节能规划。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标准要求,配备合理、准确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
  (二)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实施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图审查关,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节能设计专篇深度必须达到《山东省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的要求,实行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对达不到该标准的不予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使用建筑材料和节能设施,不得随意变更节能设计,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工程竣工后,经认定评审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优秀规划设计和各类施工质量奖项的评选。加强建筑维护结构保温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把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作为建筑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不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开展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和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体制和供热管理方式的改革,新建建筑必须配套建设供热采暖分户计量系统,并安装温控装置,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温度可调节、分栋或分户计量的要求,逐步推行采暖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三)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和服务业节能。加快建设节能、低污染、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船舶,推广高效节油汽油机和柴油机生产技术,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广燃料乙醇、天然气等车用替代燃料。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降耗。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设置不高于20℃的标准。城市照明全面推广使用节能灯,控制照明有效时间。降低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和中介服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以及旅游、文化、传媒、信息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的新兴服务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