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展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要研究在机场物流园区建设展览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以上会展中心可行性,根据深圳会展业发展形势,适时建设。

第四章 “十一五”期间发展深圳会展业的措施

  一、完善会展业管理体制
  (一)整合会展业资源,充实会展业促进办公室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对会展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研究设立会展业专家咨询委员会(非政府机构),为会展业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协调争议等。
  (二)完善重要会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工商、卫生、消防、公安、交警、城管、海关、检疫、知识产权等会展行政管理与服务部门,实现会展管理规范化,部门协作程序化,服务标准化,为会展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
  二、加强会展业基础建设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一)建立展会统计指标体系和会展业统计制度,把会展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范畴;制定“展会评估体系与品牌展会评定标准”,鼓励和引导办展机构进行展会数据第三方审计;建设展会数据库和展会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展会信息,改变办展、参展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展会排期管理规则,保护现有重要展会、品牌展会以及市政府引进的国内外大型品牌展会的排期,避免同一时段举办同类主题展会的重复办展、恶性竞争行为的发生。
  (三)制定完善深圳展装企业资质评审规则,严格执行会展场馆施工准入制度,规范展装行业市场秩序,确保展馆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参展商知识产权状况要进行备案审核;要建立展会现场侵权投诉程序,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做好参展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制定会展行业标准、经营规范,建立会展宣传推广、统计、信息交流、行业培训等公共平台,承担起行业统计、信息发布、沟通协调、行业自律、咨询服务等职能,推动和引导会展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会展业财政扶持力度
  完善会展业财政资助办法,加大对重要展会、品牌展会的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对会展业宣传推广、重大展会项目申办、会展业人才引进与培训、会展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支持,鼓励办展机构和品牌展会做大做强。
  四、完善会展业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会展服务水平
  (一)完善深圳会展中心停车场、压缩空气供应系统以及会展中心酒店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展馆智能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提高综合竞争力,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展馆经营管理体制。完善展馆周边配套五星级酒店、高级餐饮、商务中心、超市、娱乐、休闲健身、医疗诊所、邮局等设施建设。
  (二)大力发展会展的相关产业,形成以专业办展机构和主要展馆为核心,以交通运输、通讯、旅游、餐饮、住宿业为支撑,以广告、印刷、装修、布展、翻译企业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完整、坚实的会展业产业链。政府相关会展业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会展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会展服务专业化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