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大力发挥中国环境报宣传作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晋环发[2007]586号)
各市、县(市)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新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国环境报作用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通知》(环办发[2006]108号)精神和2007年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的舆论引导、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促进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国环境报环境新闻宣传工作,把环境新闻宣传舆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渠道。生态文明建设是党和政府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做好环境新闻宣传,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政治意志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环境友好型政府和树立政府环保新形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政府和政府部门环境保护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全民环境文明意识、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国环境报环境新闻宣传作为环境文明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加强指导策划,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新闻舆论对环保工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的主媒体作用,把读报用报作为推进和反映环保历史性转变的主阵地。中国环境报是宣传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媒体,是宣传可持续发展、弘扬生态文明的主要思想舆论阵地,是各级环保部门了解全国环保事业发展大局的主要窗口。特别是在加快新形势下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的任务面前,中国环境报在传播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政策和推进工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向中国环境报提供稿件,不断扩大环境新闻的宣传面,提高宣传报道质量。要积极组织读报、用报、普及报纸宣传,利用中国环境报,大力宣传报道本地区推进历史性转变的新思路、新探索,大力宣传社会各方面支持、参与环保事业的新典型、新经验,大力宣传推动环保工作的新决策、新举措,大力反映环保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反映群众新要求、新建议,大力监督批评环境污染现象和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广泛的新闻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和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环境保护新发展。
三、加大对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的支持力度,使中国环境报推广普及到社会化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各级环保部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为环境新闻宣传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把中国环境报作为环境保护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作为向政府部门、企业、学校、社区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法治观念、提高环境意识的鲜活教材,作为开展生态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绿色企业等绿色创建工作的宣传工具,使中国环境报成为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有效载体,支持中国环境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报纸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