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坚持创新思路、求真务实,是做好民政工作的不竭动力。认真把握民政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的新趋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推进思维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推动民政事业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社区功能健全,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福利事业持续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牢固的军民团结、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和规范的社会管理,开创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为基本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落实财政预算资金,规范运作程序,全面落实分类施保,切实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农村五保财政供养机制,完善供养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全部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努力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加强灾害救助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健全全市有机联系的预案系统,适时进行应急演练,市及各区县各设立一处救灾物资储备网点,提高灾害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研究灾害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承担体制,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拓宽救灾资金来源渠道,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和荒情救济,全面推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和灾民救助卡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建立完善优惠减免和大病限额救助相结合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得到有效救助。大力推进教育救助、计生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认真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加强救助管理设施建设,规范救助行为,切实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应助尽助。
(二)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