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建立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供反映量化分级管理成效的相关资料。
19.提供根据我市开展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的具体措施及具体开展情况的资料。
20.提供监管重心下移的具体措施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情况。
21.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档案和监管部门信用档案。
22.整治儿童食品有方案,有措施,有力度,有成效,并提供相关资料。
23.打击违法添加药物、制假售假、虚假广告有措施,有力度,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
24.提供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记录资料。
25.确定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各3处作为备查单位,每处单位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布置好现场,培训好相关人员。
26.安排下属检测机构做好备查准备。
27.提报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亮点工作材料。
(九)市服务业办公室。
1.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措施、进度情况熟悉,有具体安排和部署讲话、现场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的背景材料。
2.提供根据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方案制定的实施方案或措施。部门职能落实到位,有专人负责,工作有成效,措施得力,完成了预期目标,有日常监管记录和背景资料。
3.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关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
4.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
5.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理及时、到位。有查处方案,结论明确。对大案要案及时受理,及时查办,及时移送,并提供相关资料。
6.建立严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7.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66号)等文件情况。
8.完成省卫生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04〕2号)确定的目标。
9.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5〕28号)确定的目标及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目标。
10.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
11.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
12.提供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相关资料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记录资料。
13.组织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具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常识,培训有方案,有名单,有记录。
14.提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群众,使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的记录、资料。
15.提供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客观、及时报道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记录、资料。
16.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做到城市基本实现生猪定点屠宰,牛、羊、禽类定点屠宰积极推进,并提供相关资料。有监管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管理队伍。
17.集中整治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
18.提供根据我市开展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的具体措施及具体开展情况的资料。
19.提供监管重心下移的具体措施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情况。
20.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档案和监管部门信用档案。
21.提供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记录资料。
22.确定3处畜禽屠宰企业作为备查单位,每处单位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布置好现场,培训好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