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市场巡查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度执行到位,有日常监管记录。
19.提供反映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成效的有关记录。大型超市、大型集贸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落实好,有快速检测设备。
20.建立并完善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制度,提供有关落实情况资料。
21.规范散装食品销售管理。两罩(防护玻璃罩、口罩)一套(手套)一帽(帽子)落实到位。
22.提供根据我市开展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的具体措施及具体开展情况的资料。
23.提供监管重心下移的具体措施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情况。
24.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档案和监管部门信用档案。
25.提供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记录资料。
26.整治儿童食品有方案,有措施,有力度,有成效,并提供相关资料。
27.打击违法添加药物、制假售假、虚假广告有措施,有力度,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
28.确定中小型经营企业、集贸市场各3处作为备查单位,每处单位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布置好现场,培训好相关人员。
29.提报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亮点工作材料。
(八)市卫生局。
1.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措施、进度情况熟悉,有具体安排和部署讲话、现场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的背景材料。
2.提供根据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方案制定的实施方案或措施。部门职能落实到位,有专人负责,工作有成效,措施得力,完成了预期目标,有日常监管记录和背景资料。
3.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关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建立健全检测监测网络,仪器设备档次不断更新,监测人员专业水平高,能保证监管工作需要。
4.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
5.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理及时、到位。有查处方案,结论明确。对大案要案及时受理,及时查办,及时移送,并提供相关资料。
6.建立严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7.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66号)等文件情况。
8.完成省卫生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04〕2号)确定的目标。
9.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5〕28号)确定的目标及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目标。
10.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
11.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
12.提供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相关资料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记录资料。
13.组织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具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常识,培训有方案,有名单,有记录。
14.提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群众,使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的记录、资料。
15.提供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客观、及时报道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记录、资料。
16.规范餐馆卫生许可,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企业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证照齐全率按检查企业数为计算基数。
17.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中毒现象发生,并提供有关监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