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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迎接省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6.我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批示或会议记录。
  7.提供我市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亮点工作材料。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措施、进度情况熟悉,有具体安排和部署讲话、现场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的背景材料。
  2.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关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
  3.提供我市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机制的有关文件、制度及组织协调会议记录。
  4.建立综合监督制度,牵头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和督察督导督办,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分析和预测食品安全形势,有具体背景材料。
  5.有经市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批准实施,各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
  6.提供根据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方案制定的实施方案或措施。部门职能落实到位,有专人负责,工作有成效,措施得力,完成了预期目标,有日常监管记录和背景资料。
  7.提供开展本地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的数据及文字资料。
  8.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提供有关监管工作创新的材料。
  9.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提供及时通报、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记录、资料。
  11.建立严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大案要案及时受理,及时查办,及时移送。积极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
  12.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66号)等文件情况。
  13.完成省卫生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04〕2号)确定的目标。
  14.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5〕28号)确定的目标及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目标。
  15.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
  16.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
  17.提供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相关资料。
  18.提供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记录、资料。
  19.提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群众,使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的记录、资料。
  20.提供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客观、及时报道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记录、资料。
  21.提供我市开展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方案、具体措施及开展情况资料。
  22.提供监管重心下移的具体措施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情况。
  23.提供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记录资料。
  24.提报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亮点工作材料。
  (三)市农业局。
  1.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措施、进度情况熟悉,有具体安排和部署讲话、现场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的背景材料。
  2.提供根据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方案制定的实施方案或措施。部门职能落实到位,有专人负责,工作有成效,措施得力,完成了预期目标,有日常监管记录和背景资料。
  3.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关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
  4.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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