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5]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来抓。我省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关闭了一大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和生产经营网点,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为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把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现将《2005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05年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2005年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完成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包装物生产单位的安全评价和许可证发放工作;继续取缔各类非法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加快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整治重点
(一)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发证,严把市场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