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握政策,坚持整改为主。各地在整顿规范过程中,要把整顿规范与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把握政策,坚持整改为主。对各种违规建设项目的处理,按法律法规规定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并处罚款的,也可首先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从严给予行政处罚。对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干扰、阻挠、抗拒依法行政的,会同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五)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各地对整顿规范工作中做出的各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明确专人,督促落实,务求实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即将出台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我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制订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使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搞好安全技术改造,完善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六)搞好协调,相互配合。这次整顿规范工作主要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同时也需要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整顿规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未经过“三同时”审查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建设,切实从行政许可源头上把住关口。
六、全省整顿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慕海平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丁维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曹家兴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晋修 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臧全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沛霖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 赫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符庆珠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