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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的通知
(甘卫应急发〔2007〕7号)


各市、州卫生局、气象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有效应对气象条件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气象条件信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卫生部、中国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的通知》(卫应急发〔2006〕431号)要求,省卫生厅、省气象局制定了《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要认真落实合作机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措施联动、服务公众”的合作原则,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合作方案,共同应对当地公共卫生气象问题。尽快向公众发布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提示,逐步建立长期、稳定、准确、及时的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与发布机制,为公众自我防护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地卫生、气象部门请将有关落实合作机制的政策性文件及时上报省卫生厅、省气象局备案。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

  附件: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气象局
应对气象条件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

  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气象条件(以下简称“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有效预防和减轻不良气象条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气象局(以下简称“双方”)决定建立共同应对不良气 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作原则及工作目标
  双方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措施联动、服务公众”的合作原则开展工作。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提示。最终目标是建立长期、稳定、准确、及时的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与发布机制,为公众自我防护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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