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6]30号 2006年11月9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日政发〔2005〕42号)和市编委《关于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日编发〔2006〕2号),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值班室的牌子),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管委)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召开的综合会议、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召开的会议、活动等工作,负责综合市政府重要工作情况。
(三)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我市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建议。
(四)负责协调组织编制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助市政府领导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区县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五)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
(七)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联系。
(八)承办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