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通过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全市煤矿数量减少26 %以上,其中重点产煤县产量3万吨以下的小型煤矿年底前关闭。鼓励煤矿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井田内局部可采的薄层煤或超薄层煤进行开采,努力提高煤炭矿井回采率。鼓励推广煤化工产品深加工技术和产业,着重加强水煤浆、洗煤厂等项目建设,延伸煤炭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煤炭加工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
3、推广农业附产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使用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科学使用农药技术,提高肥料、农药的利用率;鼓励农膜回收利用,节约农业生产资料。
三、加快节约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加强规划指导。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编制《宜宾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节能规划》、《节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各项规划,各区县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本级政府“十一五”规划之中。
(二)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规划约束,严格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制度,严格限制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业产品的发展,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装备。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开展创建循环经济型企业和园区活动,通过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循环经济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积极构建生态型、环保型、节约型产业框架。
(三)推进科技进步。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农业灌溉节水技术、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以及绿色再制造技术,鼓励、引导企业采用节约资源、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国内外节能、节水、节材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落实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政策,加强节约型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和科技政策研究,建立完善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激励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体制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电价力度,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实行差别电价。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