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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今明两年重点工作
  坚定不移地贯彻“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不断强化全民节约意识,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彻底改变过去那种重速度、轻节约,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增长指标、忽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倾向,全面转变增长方式,逐步构建节约型社会。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编制规划。落实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宜宾市节能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重点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的实施。
  2、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突出抓好煤炭、电力、化工、化纤、造纸、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2006年重点抓好具有规模效益的5家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和指导。大力推广节能降耗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支持生态化改造项目,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改造和淘汰高耗能设备,对一批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企业,实行关停或技术改造。
  3、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禁止超标准排污车辆上路。制定出台鼓励使用小排量、节能型汽车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4、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认真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严格实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5、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对公用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实行“绿色照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温度提高1-2度(不得低于26度)。合理控制公共场所照明强度,实行双火、双侧路灯减半照明。严格景观灯管理,科学调整开放时间。
  6、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我市水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向家坝及其他中小型水电站的建设步伐。实施水火电置换,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今明两年重点发展户用沼气池2.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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