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宜宾市监察局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宜宾市监察局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省纪委第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从严治政。严格管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与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保证。
一、围绕依法行政、政令畅通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开展行政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行为。结合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旅发会项目的跟踪、督查,加强对2006年财政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监督。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
行政许可法》、《
土地管理法》、《
招标投标法》、《
公务员法》的实施开展执法监察。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制定的《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开展行政许可效能调研督查,切实解决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行政首长问责制,建设高效机关、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