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安监管法字[2004]56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现将《关于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好2004《
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深入宣传贯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尽快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订购、收看国家局组织拍摄的十二集安全生产宣教片《法佑平安》;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三、将非煤矿山、交通、建筑、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聚集场所作为这次普法活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