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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组在我省督查情况的通报


  第五,省市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全面展开。

  第六,培训力度大,矿长、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广泛得到培训。

  第七,有一支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临江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第八,评价、评估工作逐步展开,评估工作已经完成了75%,达到了国家要求。

  第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齐全,基础工作扎实。

  第十,工作成效显著。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关闭了一批危险大,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通过整顿提高了一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督查组还对我省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是提高政府领导对安全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是从振兴东北的高度,抓住经济发展的机遇,在非煤矿山逐步推行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最终实现规范化开采。

  三是做好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许可证审查工作的力度。

  四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监管机构的支持力度,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确保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工作需要。

  三、落实国家局督查组建议,进一步做好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省实际和督查组提出的建议,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以“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办法,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新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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