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组在我省督查情况的通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4]71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评估工作,全面了解各地整治和评估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加强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交流和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局组织各省(区、市)安监部门组成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评估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组来我省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一处处长刘方军为组长的国家局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二组于5月25日抵达我省,在敦化市听取了崔晓群局长助理关于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而后赴白山市进行督查。27日上午,在白山市听取了白山市政府关于白山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然后赴临江市,沿途督查组检查了路边的采石场,在临江市听取了主管副市长的汇报,下午到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大栗子铁矿进行了检查。28日督查组到长春后,在省宾馆向丁维东局长和崔晓群助理反馈了督查意见。
二、督查组对我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通过几天的督查,督查组对我省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比较满意,认为:
第一,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开展得最早,给人的印象很深刻。各级政府能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并能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具体措施。
第二,省市县都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第三,各部门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公安、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工作有创新。如白山市制定了《白山市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救护技术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白山市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抵押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救护工作更加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