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力度,紧盯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在“回头看”阶段要下大力气进行解决,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所有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形式主义等现象。特别是对国办《通知》中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内的规模以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500万元)、隐患申报为零的企业、近期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这三类重点,要紧紧盯住不放,采取重新部署、认真“补课”、重点指导、严格督查,以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必要措施,促使其搞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安全隐患排查到治理整改结束,要建立跟踪检查和专人负责以及责任追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不留死角。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对各类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整改要定时间、定方案、定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凡不能按时整改、不积极落实整改资金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直至安全隐患排除方可恢复生产、营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立即予以关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严肃事故查处,加强沟通协调。凡发生了事故的地方和单位,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彻底治理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地要以市为单位将第四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及时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曹志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安委会副主任
魏里阳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安监局局长
肖 蕾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宁夏煤矿监察局局长
成 员:赵小平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贾奋强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王建国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王 政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