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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现有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规范性文件;
  2、现行主要行业安全标准。
  3、拟配套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创新;
  3、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三) 安全科技研究与应用
  1、 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
  2、 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3、 安全科技成果转化;
  4、 安全科技示范工程;
  5、 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四)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 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2、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1、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2、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

  (六)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七)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重大危险源监控;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九)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十)安全产业的发展(相关单位)
  1、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产品)
  2、安全科技成果产业化;
  3、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矿山;
  2、危险化学品;
  3、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
  4、建筑;
  5、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
  6、人员密集场所。

  (十二)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三)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十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十五)社区安全建设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主要是指在落实上述主要任务时所需要来自相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税收、信贷、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

  根据主要任务提出一些具体、可操作的重大工程或项目,以支持或促进主要任务的完成。要求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主要建设内容、预期安全效果、总投资、安全投资、资金主要来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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