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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镇供热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镇供热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保证冬季供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此始终高度重视。为做好今冬明春我区城镇供热工作,根据自治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供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冬季供热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紧做好冬季供热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冬季正常供暖。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研究社会困难群体和低保户冬季供热的救助问题,针对鳏、寡、孤、老、残、军烈属等优抚对象,抓紧制定供热救助方案和保障办法,确保各族群众温暖过冬。

  二、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冬季供热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要深入基层,切实解决供热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冬季供热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早发现、早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应急机制;要加强供热质量、服务水平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供用热行为,确保冬季供热正常稳定运行。

  三、各供热企业要认真做好供热前的设备检修、管网维护、燃料储备、资金筹集、技术培训等前期保障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冬明春的供热服务工作。要对供热设施、设备和管网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冬季供热燃料的储备,确保冬煤储备充足,尤其是利用天然气供热的地方,要保证气源,决不能出现因气源不足而中断供暖情况;要积极筹措供热燃料购置和供热设备维护资金,提高热费收缴率,保证资金到位,技术到位;要认真制定冬季供热应急预案,在突发情况发生时,及时抢修,确保供热运行安全;要增强大局意识,决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停暖。

  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强对冬季供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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