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4]174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公众信息网站(以下简称“外部网站”)的作用,推动局内办公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内部网站”)建设,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整个网站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部网站(注册域名为http://www.jlsafety.gov.cn)是省安全监管局对外宣传的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是局内办公业务处理、信息资源共享以及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的平台。省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以下称“信息中心”)是省安全监管局内、外网运行的核心部门。
第三条 外部网站的宗旨是“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公开政务信息,服务政府和企业”。
第四条 外部网站的任务是宣传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展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社会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第五条 内、外部网站由信息中心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省安全监管局设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第七条 信息中心负责对网站栏目设计和网站的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