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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表彰自治区房改及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表彰自治区房改及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通知
(新建房[2005]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房产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产局:

  近两年来,全区各级房改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在进一步深化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

  为鼓励先进、总结经验,经各地、州、市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推荐,建设厅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等5家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为房改先进单位,授予石河子市房地产管理局等12家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自治区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共同努力,为自治区住宅和房地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名单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先进单位名单

  一、房改办

  1、乌鲁木齐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克拉玛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阿克苏地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4、伊宁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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