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市电子技工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市电子技工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57号)


市电子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核批收取学生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考虑到你校自筹资金改造学生宿舍的情况,同意你校学生宿舍(公寓化)按每生每学期250元收费,此标准自2001年秋季招生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