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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市电子技工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市电子技工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57号)
市电子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核批收取学生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考虑到你校自筹资金改造学生宿舍的情况,同意你校学生宿舍(公寓化)按每生每学期250元收费,此标准自2001年秋季招生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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