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商新玛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商新玛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60号)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
你广场《大商集团关于<新玛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停车收费可暂按每小时每台车3元,昼夜不超过40元标准收取。停车位每台每月收费不得超过500元。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