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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台山热电厂可行性研究售热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台山热电厂可行性研究售热价格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1]27号)
大连台山热电厂项目筹备处:
你处《关于大连台山热电厂售热价格的请示》收悉。
根据大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的要求及你厂可行性研究售热成本的测算,经研究,同意可行性研究热价:工业用热价格33元/吉焦(相当于100元/吨);非工业用热价格44元/吉焦(相当于130元/吨);采暖用热收费标准按大价发[1995]68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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