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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两碱以外其它工业用盐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两碱以外其它工业用盐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通知
(辽价发[2001]73号)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工业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两碱以外其它工业用盐价格通知如下:
1、两碱工业用盐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
2、两碱以外其它工业用盐,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其最高价格为每吨450元,盐业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在不高于最高价格内由供需双方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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