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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目前,我区具有施工资质且符合申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近千家,但来我厅申请核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仅500家,仍有近半数企业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积极督促未申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尽快办理。在建设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仍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还在进行施工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仍在进行中,如有需要咨询的,可直接登录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查询,也可与自治区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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