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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计算机职业中专住宿费(公寓化)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计算机职业中专住宿费(公寓化)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62号)
市计算机职业中专:
你校关于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考虑到你校投资改造宿舍等特殊情况,同意你校学生住宿费(公寓化)按每生每年800元收取。
接到文件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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