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大力整治规范价费秩序,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清理规范了建设领域服务收费、国土部门地(矿)产交易收费、工商信息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收费、出租车收费,制定了新的人防工程收费办法和道路运输收费标准,对全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进行了重点清理整顿,每年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3亿元以上。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了涉农、教育、医药、电力、劳动人事、通信、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以“市场监管年”为主题,切实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认真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249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5亿元,实施经济制裁2.5亿元。加强12358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24049件,为群众退回多收价款1995.83万元。为缓解电价上调压力,将居民小区转供电价加价率降低2个百分点,每年可减轻小区居民电费负担0.5亿元。落实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各项价费政策,继续对城镇低保户每月免收4吨水、4立方煤气、2立方天然气、5.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费免征额度由原来每月6千瓦时提高到8千瓦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1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4项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弱势群众价费开支4亿元以上。
五是加强价格基础建设,提高价格工作水平。重点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化资源价格改革、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份量的调研成果。建立健全了全省价格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加大了价格宣传力度,有效地引导了价格舆论和扩大了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立价格监督网点1000多个,聘请价格监督员5600多名,积极宣传价格收费政策法规,进一步巩固了价费公示等工作成果。重点加强了对粮油副食品及农资、煤炭、石油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省价格信息中心和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等6个单位被国家发改委评为了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任务,省和益阳市、祁阳县等8个价格成本调查队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先进单位;全省去年共完成各类成本审核项目531个,审核企业上报成本总额94.4亿元,核定定价成本总额73.5亿元,累计核减各类不合理成本20.8亿元,为科学制定价格奠定了基础。加强了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价格认证服务的质量,省价格认证中心去年共办理价格鉴证业务252件,总案值达7.35亿元。积极开展价格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认定工作,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价格评估行为。同时,干部培训、评估、拍卖等方面的工作,都在新的形势下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正确分析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明确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7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中央将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省委、省政府将全省今年居民消费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左右,切合实际,我们要围绕这一目标做好价格调控工作。从目前情况分析判断,价格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1、消费价格指数的基本稳定与群众的实际感受不一致的矛盾。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前年的走势是先高后低,去年是先低后高,体现在消费价格指数上,去年上半年涨幅低于全国水平,下半年涨幅高于全国水平,如一季度我省仅上涨0.1%,比全国低1.1个百分点,到了四季度,我省上涨了3.5%,反过来又比全国高了1.5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比全国平均水平仍低0.1个百分点。但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对价格上涨的感受却比较强烈,对物价的满意度在降低。究其原因,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综合性指数。包括水、电、煤、气、粮、油、肉、菜、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手机、电视机等电子产品。目前的情况是食品、居住和部分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日常性、消费刚性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而价格下降的电子产品等,由于具有间断性、可挑选性的特点,买一次可以用好几年,即使价格降了,大多数人也不能即时感受。二是不同收入阶层的消费结构差异大。越是低收入居民,其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支出比例越大,对价格上涨的反映就越强烈。三是消费价格指数的统计口径与居民实际消费支出比例存在差异。如房价连续几年高速上涨,是居民相当大的一项支出,但并未计入消费价格指数。四是我省去年四季度价格涨幅居全国首位,12月达到了4.6%。此外,去年全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6.5%,土地价格上涨9%,房屋价格上涨5%,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3.1%,农用手工工具、农业生产服务、农机用油价格的涨幅均超过10%,对于工农业生产和投资者来说,也感受到了价格上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