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6月3日,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给排水公司在疏通县二中排水管道作业中,发生硫化氢有毒气体中毒事件,造成3人死亡。目前,阿克苏地区有关部门正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这起事故的发生反映了我区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问题。全区建设、水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为切实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05]5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生产运行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提高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安全生产。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排水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严格规范作业程序。要从安全制度、现场监管、技术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镇排水设施作业安全的管理,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根据《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及《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科学组织运行和养护维修。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告知工作人员作业中可能存在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预防措施,使其对从事工作的潜在危险有正确的认识,从而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