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档案馆馆库建设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宜府办函〔2006〕1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促进档案馆馆库建设和档案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省、市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组于5月25日至6月8日对全市11座档案馆馆库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区县对档案馆馆库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整体安全意识强。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档案馆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对档案馆馆库建设和安全管理的规定,市档案馆和翠屏区、宜宾县、兴文县档案馆保管条件基本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二、档案馆建筑面积小。高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档案馆建筑面积均在700-1000㎡之间,已出现胀库现象,致使应接收档案不能及时接收进馆;全市11座档案馆技术用房和服务功能用房均严重不足,无法适应档案馆作为“两个中心、两个基地”的要求。
三、部分库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江安县、长宁县档案馆租房作为档案馆临时用房,其库房负载、围护结构以及安全消防系统、电路系统等主要安全指标均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江安县馆内资料还敞放在屋内楼梯口;珙县县级机关单位唯一的档案馆还在老县城,安全没有保障;高县、屏山县档案馆及江安县、长宁县临时租用房建筑设计达不到地震烈度设防、耐火等级要求;筠连县档案馆查阅室、接收整理用房均在小青瓦、木质结构的平房内,长年堆放档案,无任何防火、防盗设施。
四、大部分档案馆设施、设备匮乏。按照国家对档案保管保护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南溪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等6个县档案库房没有配备了防潮降温设施;宜宾县、江安县虽配备了防潮设施,但数量不足,温、湿度无法控制,致使纸质档案潮湿、发黄、变脆;珙县已抢救过的全国重点纸质档案,由于湿度太大,有的档案已发黄、粘连,又成为抢救的对象;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等8个县没有防盗监控设备。
五、档案馆周边环境较差,离周边建筑物距离较近甚至相连。高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等4个县档案库房围护结构较差,其中高县档案库房楼顶还存在雨水渗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