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失业调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委发〔2006〕8号);积极稳妥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遗留问题(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研究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政策和办法;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负责)。
2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探索、引导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逐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探索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分配状况观测和预警机制,研究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市人事局、市发改委负责)。继续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试点范围,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29.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制定出台贯彻《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征缴力度。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研究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办法,推进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政策的落实,逐步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30.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我市灾害应急预案和防范处理机制;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低保分类管理,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建立健全失地无业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落实《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保供养资金按月足额发放;推进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民办公营”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完善社会慈善事业管理体制,规范慈善捐赠管理制度,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良性互动,创新福利彩票发售模式(市民政局负责)。
在推进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各区县、各部门要注重建立健全和探索创新改革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市发改委要不断探索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办法。二是全面落实年度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并将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层层分解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力争完成年度改革工作任务。三是切实加强对改革实施的跟踪反馈和督促检查。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密切掌握和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将新情况、新问题汇总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