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16.深化土地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深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面积比例达到100%,其中商品住宅用地拍卖达100%;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新设置矿业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取市场方式出让;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7.规范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培育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重组整合市场机构资源,改进完善产权交易监管体制,研究提出我市交权交易市场规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我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积极适应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负责)。
18.稳妥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兼顾各方利益,考虑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要,完善重要资源性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机制,推进节约型价格制度改革,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分档递增价格,逐步调整天然气出厂价并改为政府指导价,逐步推行行业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服务收费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规范义务教育“一费制”和高校学分制收费(市物价局负责)。
19.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健全完善城乡新型现代流通网络,制定出台我市促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政策意见;扩大外商投资商贸、物流和矿产勘探开发等领域;健全外商投资的促进机制,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制订出台我市外商投资促进战略规划;探索创新产业招商机制,开展产业配套和产业集群招商并提出相关工作促进意见(市商务局负责)。
20.大力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健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体系,完善区域经济合作的利益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合作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制定区域经济合作的工业集中区布局导向规划(市发改委、市经委负责)。加快统一、公开、规范的市场制度建设,构建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制定构建区域公开市场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市工商局负责)。
21.加快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培育新型行业协会,改革传统协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行为,制定《宜宾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提出全市不同行业和地区分类试点的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