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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宜府发〔2006〕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要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力争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更大突破。现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提出我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点落实投资主体自主权和风险承担机制,改进项目备案制和核准制;规范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投资部门制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咨询等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投资宏观调控和投资监督管理,完善投资监管手段(市发改委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宜宾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行办法》,全面推进“代建制”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执行制度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范围;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探索电子采购制度;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市级和有条件的区县实行“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研究制订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财政支出预算考评机制,逐步完善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市财政局负责)。
  3.推进工商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一审一核”制,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监管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信用联网监管和属地监管,制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市工商局负责)。
  4.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研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路和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统计,编制项目目录(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大力创新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试行行政办事全程代理制,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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