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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5〕5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马 秦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新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 员:甫拉提·乌马尔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 成       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里加提·苏里堂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孙秀东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乐祥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世新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于胜英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吐尔逊·沙迪尔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李 春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王 军       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组组长
      韩子勇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王绍华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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