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建建[2005]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
现将《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全区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OO五年四月六日
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
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建设领域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我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努力建立完善统一、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体系。
一、继续认真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按照国家建设部及自治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争取工程款清偿率达到70%以上,力争完成全部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
(二)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的认识,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16部委局《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结合建设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和制止拖欠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司法部和
建设部《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财政部和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建设工程还款协议公证暂行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清欠工作计划和分阶段实施的目标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完成今年清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