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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公用局、城建集团)

  (三)加强30个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长江南京段、固城湖、中山水库等30个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采用生态隔离、清淤、控制船舶污染等手段,改善水质,减轻湖泊富营养化。新建、扩建龙潭等8座自来水厂和谷里等8座自来水增压泵站,新、改建供水管线300公里。

  1、加强重要水体保护。对全市重点水库、湖泊,以及秦淮河流域等重要景观河道加强保护,采取有利于重要水体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规范开发利用活动,防止现有水面积减少,防止水质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监控水体水质,对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旬测旬报,实时掌握水源地水质、水量变化情况。整合各有关部门间水质监测档案,建立共享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做好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内的重点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核定工作,按照核定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建立水环境纳污总量控制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中山陵园管理局,各相关区县政府)

  2、加快实施区域供水。以区域供水规划为引领,发挥市、区(县)公共供水企业主力军作用,加快区域供水能力建设,整合现有供水资源,优化取水口布局,建成滨江水厂、谷里增压站等若干区域性供水厂(站),铺设通达街、镇的供水主干管,使城市供水辐射到乡镇,城乡供水联网联供。到2008年实现80%乡镇区域供水覆盖,力争到2010年实现乡镇区域供水全覆盖,初步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逐步淘汰水源存在安全隐患的乡镇水厂,进一步提高城乡饮用水的安全可靠性。同时,推进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之间的联网供水,实现江北两区供水主管道连通,主城管道成网成环并与江宁区多通道联网,江宁与溧水之间大口径沟通,形成互联互通、互供互备之势,增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全面贯彻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建立原水关键水质参数在线检测,提高水源预测预警水平,提升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制水工艺技术改造,有针对性开展水源水质突变应急处理技术应用,确保供水的106项水质指标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标准。

  进一步加强以湖泊、水库、河道、地下水为主的农村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水源改善工程,到2010年,解决26.5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建委、水利局、规划局、城建集团,各相关区县政府)

  3、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按照国家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水资源比较丰沛的实际,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放在节水减污和节水减排上。抓紧编制、实施《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建立节水制度、节水指标和宣传教育三大体系,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到2010年,实现单位GDP用水量降低3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50%的大、中型取水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的标准,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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