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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域、全覆盖”的要求,以“2234”计划为重点,以全市主要河湖为主线,突出“节水减排,治理减污”,兼顾城市、城镇主要支流河道,通过三年集中治理,实现水体功能区水质达标,饮用水源安全达标,污水不下河,城镇污水基本集中处理,污水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水体试行纳污总量控制,城市主要河湖逐步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形成“水系畅通、水清岸绿、景观和谐、人水相亲”的城市水环境。

  2007年底实现水环境指标全面达小康标准,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到2009年,主要指标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2010年,主要指标基本达到东部城市绿色中心建设标准。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20%、工业废水排放强度控制在30吨以内,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减排17.2%,控制在12万吨以内,单位GDP用水量降低3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

  --城市、城镇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出水水质稳定排放达标率100%,形成20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规模,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以上,工业污水处理率达100%,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90%以上,全市主要水体达到Ⅳ类以上标准,恢复城市内河生态环境,改善整体景观。

  四、工作任务

  三年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将重点实施“2234计划”,初步框算投入150亿元,其中供水厂、站和管网建设约25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约48亿元,主城河道整治及引水补水约10亿元,关停、搬迁、改造污染企业约44亿元,通江河、通湖河整治约15亿元,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约8亿元。预计每年投入约50亿元。计划分3年逐步实施,具体年度实施目标为:

  2008年完成一批污染企业搬迁和136家小化工企业关停,完成30家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等3座主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完成珠江等5大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横溪、东坝等9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新建龙潭水厂等6座自来水厂和4座增压泵站。新、改建供水管网120公里、污水管网50公里、雨水管网20公里。新、扩(改)建3座雨污水泵站。完成11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完成50公里河沟清淤、护坡改造和绿化美化。

  2009年完成一批污染企业搬迁、继续实施30家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板桥污水处理厂等3座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锁金村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市政污泥处置场工程。扩建江浦水厂等4座自来水厂、增压站。新、改建供水管网100公里、污水管网50公里、雨水管网15公里。新、扩(改)7座雨污水、引水泵站。完成内秦淮河污水收集及引水补水系统工程、河西北部地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完成50公里河沟清淤、护坡改造和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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