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7]2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2008年-2010年)
为贯彻落实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改善本市范围内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保优先方针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铁腕治污、科学治水,建立“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水环境治理新模式,采取控源、截污、引流、清淤、修复等多种手段,对全市水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促进全市水环境根本好转,为把南京建设成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坚持以科学的规划为引导,实施综合治理,切实做到五个结合:治污与水源保护相结合,主城水系治理与郊县水系治理相结合,管网建设与污水厂建设相结合,工业废水处理与生活污水处理相结合,市场手段治污与政府政策扶持相结合。
(二)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基础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提高环保标准,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的污染问题。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关键问题。一方面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由控制COD为主转为控制COD和氨氮并重,综合治理水体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力推进重要河流湖泊治理、重要污水处理厂建设、重要引流截污和生态修复工程。
(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把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水环境治理,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各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