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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07〕45号 二○○七年四月九日)


湖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核定高校外语四八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湘教函[2006]67号)收悉。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的工作开展及成本开支情况,按照“以考养考、统筹考虑”的原则,现就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外语专业四、八级统测考试收费对象为四年制本科外语专业在校学生,外语专业四级口语统测考试收费对象为英语专业和日、俄语专业的四年制本科在校生。外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与学生学历挂钩,外语专业八级和英语四级口语统测考试由学生自愿参加。

  二、报名考务费标准:

  1、外语专业统测考试中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每人每次80元,日、俄专业四级考试每人每次90元,英、日、俄专业八级考试每人每次100元。

  2、英语专业四级口语统测考试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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