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临海钢铁工业。
规划建设湛江钢铁基地和南沙高档板材深加工基地(只发展板材加工),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大型现代化沿海钢铁基地,走节能、节水、降耗、低污染的发展途径。
(5)海洋油气业。
借助国家开发南海油气资源的机遇,积极发展油气开发产业,提高油气资源储备和加工能力,逐步形成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群。加强海洋油气开发设备、技术和服务研究,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发展油气加工业。推动海洋工程和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启动具有高附加值的依托油气资源的大型能源项目,综合开发利用油气加工废弃物和副产品,延伸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到2010年,建立油气战略储备机制,提高油气商业储备能力。
(6)海洋船舶制造业。
提高船舶工业的产业地位,重点建设珠三角造船基地,以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为龙头,形成总装、配套、加工与合作的产业链,培育造船、修船、海上平台、钢结构和船舶配套等产业群。重点发展超大型油船、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和大型滚装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船舶产品和海洋钻井平台、移动式多功能修井平台、大型工程船和浮式生产储油船等海洋工程装备。到2010年,广东省将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造船基地,船舶工业整体竞争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7)海洋交通运输业。
加强以沿海主枢纽港为重点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和能源运输系统建设,提高专业化运输水平。重点发展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和湛江5个市的主枢纽港以及惠州、茂名等市的重要港口,加快发展沿海中小港口。重点建设大型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形成干支结合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建设以大型电厂、钢厂专用码头和广州港等为主的煤炭接卸系统;建设大型原油接卸泊位,完善油品码头布局。加快建设沿海主枢纽港出海航道,保证水深均能满足5万吨级以上船舶进出港的需要。至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较好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和能源运输系统,全省港口吞吐能力达1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5000万标准箱(TEU)。
(8)滨海旅游业。
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提高旅游业整体质量和效益。突出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特色,重点发展滨海度假旅游产品,建设具有国际水平以及广东特色的滨海度假旅游示范基地。加强旅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确定旅游环境容量,实现滨海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打造集休闲娱乐、科普教育和绿色生态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品牌,大力发展游艇旅游、海岛休闲探险旅游、粤港澳城市观光与购物旅游、风能发电观光和垂钓旅游等特色旅游,积极发展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热带海洋风光旅游。开发海洋民俗旅游,凸显潮汕和雷州等海洋文化艺术和饮食文化特色,打造“南海开渔节”等品牌,开发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等旅游项目。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抓好新兴产业的研发和技术储备工作,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扶持做强骨干企业,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增强后劲。
(1)海水综合利用业。
制订鼓励和扶持海水综合利用业发展的政策,初步建立海水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营造产业发展和基础研究的良好环境。建设较大规模的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在深圳、湛江市等地区创建国家级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
推进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工作。建设滤膜法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生产基地,强化技术创新和转化能力,降低成本,使海水淡化水成为缺水地区和海岛的重要水源和以企业为主体的生产和生活用水。提高技术装备的设计、加工水平和产品产业化能力,在沿海地区的电力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广利用海水为冷却水,在有条件的沿海城市建设海水冲厕示范小区。至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达到每日20000立方米以上,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每年190亿立方米,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达到16%以上。
(2)海洋生物制药业。
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技术,重视海洋微生物资源的研究开发,加强医用海洋动植物的养殖和栽培。利用海洋生物资源,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肿瘤药物、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以及抗菌和抗病毒药物,努力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的海洋中成药,积极开发农用海洋生物制品、工业海洋生物制品和海洋保健品。
(3)海洋化工业。
加强海洋化工系列产品的开发和精深加工技术的研究,推进产品的综合利用和技术革新,拓宽应用领域。加强盐场保护区建设,扶持海洋化工业发展。加快苦卤化工技术改造,发展提取钾、溴、镁、锂及其深加工的高附加值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技术,扩大化工生产,提高海水化学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
3积极培育战略产业。
积极培育海洋环保、海洋新能源等战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支持海洋环保、海洋新能源等领域的创新开发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亮点。
(二)加强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
坚持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修复与保护并举的方针,全面加强近岸海域的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碧海行动计划”,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科学保护“蓝色国土”,保护自然资源和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营造良好洁净的海洋环境。
1海洋污染防治。
(1)污染物入海排放控制。
开展重点海域环境污染容量评价和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削减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水和海域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90%以上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量达到海洋环境的目标要求。严格控制船舶、港口、海洋石油平台倾废排污以及其他海上污染。
(2)围海、填海控制。
围海、填海必须有利于海洋产业协调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围海、填海项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统一规划、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及时检查、清理。开展沿海滩涂资源现状普查,严格控制在海域生态系统、水动力条件、行洪排涝和交通航运敏感海域内进行围海、填海,逐步完善围海、填海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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