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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四)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1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7%以内;加强节水型机关、住宅小区创建工作;加强节水知识普及,开展“节水器具进万家”活动,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创节水型家庭。推进住宅等建筑建设节水设施;推广建设雨水、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设施。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制定并组织实施《盐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和《盐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

  四、节约原材料

  (一)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

  以高耗材的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抓好工程建设原材料节约。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建立完善原材料消耗控制标准,加强边角料的回收管理,并积极开展推广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二)鼓励开发和应用新型材料、新技术。

  1鼓励开发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替代高耗、易污染的传统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

  2研究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技术,积极利用各类工业废弃物和淤泥等制作新型建筑材料,逐步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市经贸委、市建设局)

  3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加大对农作物秸秆人造板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市科技局、市经贸委)

  4大力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市建设局、市经贸委)

  (三)节约产品包装材料。

  严格控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快包装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步伐,实行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环境标识制度。大力推广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推行一次性塑料袋的有偿使用,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五、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一)加大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

  加强对冶金、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医药、酿造、印染、制革等行业的监管,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理量。(市环保局、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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